高速铁路建造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12 浏览次数:
高速铁路建造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招聘公告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踏实勤恳,爱岗敬业,工作责任感强;专业基础知识扎实,有较强的工作执行力;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3.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性别不限。
二、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岗位名称 |
岗位职责 |
职位数量 |
专业要求 |
综合文员 (一) |
1、研究中心接待:日常接待、会务接待、参观讲解及会议室管理。 2、资产档案管理:实验设备采购、验收、使用、维修、报废、借用与保管等资料管理。 |
1人 |
1.英语专业,口语优秀;或理工科专业且英语表达优秀; 2.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对外交流能力; 3.有行政管理、仪器设备管理、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
综合文员 (二) |
1、财务管理:研究中心账务登记及与银行对接,涉税相关工作,发票及财务档案管理。 2、收费管理:实验项目登记、收费、及合同管理。 3、后勤管理:负责研究中心日常开支、采购、后勤保障等事项。 |
1人 |
1.财务管理、会计等商科专业; 2.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独立工作能力; 3.有行政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
三、招聘程序
1. 报名
应聘者请于2018年12月31日前将《高速铁路建造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招聘报名表》(见附件)、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身份证获奖及执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汇总成电子文件(文件以“毕业学校+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发送至邮箱hsrlab@163.com(邮件主题为“毕业学校+姓名+应聘岗位”)。
联系人:覃老师
联系电话:0731-82656611
2.资格初审
研究中心将根据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的形式通知初审合格人员面试。
3.面试
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请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及市级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
四、聘用方式及待遇
1.拟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派遣公司派遣至高速铁路建造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工作,研究中心与派遣员工签订上岗协议。
2.录用人员薪资待遇面议。聘期内依法参缴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
3. 试用期二个月。
五、其他有关事项
1.参加报名人员应认真填写报名材料,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2.上岗后如若发现已录用人员有个人档案材料、报名材料不实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等情况之一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退回至派遣公司。
高速铁路建造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2018年12月10日